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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晚,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应当就欧盟终止“替代国”办法的世贸组织争议案件诉讼程序发表谈话。
一位记者近日报道称,国外个别媒体和国内新媒体报道我向欧盟提出“替代国”办法的世贸组织争端诉讼程序于6月15日结束,中国声称输掉了与欧盟的世贸组织争端,并试图将此案解释为世贸组织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答:这样的报道与事实不符,有明显的法律错误。
第一,该案诉讼程序结束后,世贸组织没有任何生效判决,也没有胜负之说。 该案诉讼程序已经结束,不影响中方在纠纷问题上的角度,也不损害中方在世贸组织规则项下的各项权利。 中方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问题上的角度已经确定,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国际义务,停止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用“替代国”。
第二,这个事件与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否具备“市场经济地位”无关。 世贸组织没有“市场经济国家”或“市场经济地位”的定义和判定标准,也无权判定任何一个成员的“市场经济地位”。 这个事件被混淆为“市场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是对世贸组织规则的误读。
第三,当前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越来越令人担忧,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冲击。 世贸组织成员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团结,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度,比较有效性,尽快恢复争端处理机制的正常运转。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中方期待着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共同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 (总台中央视记者刘颖)
标题:“外媒称“中国输掉与欧盟的世贸争端”商务部: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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