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0字,读完约1分钟

多伦多7月8日电(记者余瑞冬)加拿大联邦政府7月8日发布新法规,禁止在18岁以下青少年可出入的公共场所或可接触的互联网空之间投放电子烟产品广告。

根据联邦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烟产品促销条例》,无论是实体店、互联网或其他媒体渠道,都不得以青少年可以看到或可以听到的任何形式发布电子烟产品广告。 青少年可以出入的销售店也不允许展示电子烟产品。

此外,所有经许可发表、展示的电子烟产品广告,必须附有电子烟产品危害健康的警告新闻。

违反条例发表广告者,最高可处以50万美元罚款或最高2年有期徒刑。 违反条例在销售处展示电子烟产品者,最高可处以2.5万美元罚款。 广告中未显示健康警告者,最高可处以5万美元罚款或6个月监禁。

卫生部表示,加拿大原有的《烟草和电子烟产品法》对同一产品的促销进行了限制。 但是,由于各类媒体网站、户外广告牌、经销商等出现了更多的电子烟产品广告,因此需要完善的法规。

卫生部还表示,为了限制电子烟产品中的尼古丁含量和味道等,正在研究越来越多的监管措施,要求相关领域披露产品成分、研发、销售情况等新闻。

该新条例将于8月7日起生效。 但是,其中关于pos展示的禁令将于9月6日生效。 当局表示鼓励民众举报违规行为。 (完)

标题:“加拿大出台新法规严格限制电子烟产品广告”

地址:http://www.5e8e.com/gjxw/15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