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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欧方30日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发表评论。 有关立法损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其立法程序和副本违反了香港基本法和中方的有关国际承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这是“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全面正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我驻欧盟使团发言人:欧方应尊重中国维护自身主权和安全的正当权利”

香港国安法维护“一国”之本,考虑到“两制”的不同,确定规定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处罚,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了维护健全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 明确了“一国两制”的方针, 对任何威胁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是把很高的剑。对大部分香港居民在香港的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平静生活的“守护神”。 这项法律将使香港拥有更完善的法律体系、更稳定的社会秩序、更良好的法治和经营者环境。

“我驻欧盟使团发言人:欧方应尊重中国维护自身主权和安全的正当权利”

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快速发展优势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反对任何外部势力介入香港事务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中方要求欧方尊重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一国两制”方针,根据宪法和《基本法》制定的香港国家安全法,维护中国自身主权和安全的正当权利,停止干涉中国内政。 (总台记者 邹合义)

标题:“我驻欧盟使团发言人:欧方应尊重中国维护自身主权和安全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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