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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报记者刘垠
10月28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刺激创新活力特别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发布的这份文件确定,为切实推进政策落地效果,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负面行动2.0”)
早,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就联合印发了《习大大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贯彻重要演讲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7项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行动(简称“负面行动1.0”),取得了积极效果
但是,科技成果的转化、科研人员的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发展等方面又暴露了阻碍改革落地的新“桎梏”。 因此,进一步减少负面,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高创新绩效,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优质快速发展的作用。
“继续深化已部署的专业行动,加强和扩大行动成果。 《通知》指出,对比减表行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数据和科技统计工作的统一,减少基层申报工作量。 处理清算复杂行动,推进项目经费调整管理办法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等改革,深入实施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事业计划。 检查瘦身行为,继续加强完善的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机制,采用“飞行检查”工作方法,加强科技计划监督检查结果的新闻共享相互认识。 关于品牌活动的合理化,根据已掌握的科技创新基地品牌库存情况,简化了推进国家要点实验室体系重组的帽子行为,规范了科技评估活动中人才“帽子”作为考核指标的采用,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相关。
比较备受瞩目的“四唯”整理行为,必须深入推进打破“sci至上”“唯论文”等硬性措施,确立科技评价的方向,改善学科、学校的判断。 并扭转考核奖励功利化趋势,优化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和其他行业职称(职称)考核方法,优化高校专利资助奖励体系。
新闻共享行为是国家科技管理新闻系统在开放新闻的基础上,在确保科技安全的基础上,向科研管理的各相关主体划分权限开放。 另一方面,众筹科常态化地从事行动,不再以专业的行动方法在期限内开展。
“组织开展新的专业行动,满足科研人员的新期望。 ”。 《通知》特别提到采取行动要有成果转化责任。 科技成果转化决定承担责任问题,科技部等4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职责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职责免责负面清单。
在新的专业行动中,写入了科研人员的保障激励行动。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接受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委托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创新政策的推进和培训,加强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对青年科学家的支持力度。 审计推进项目负责部门将对实验设备依赖度低和实验材料消耗少的基础研究、软件开发和软科学研究等智力密集型项目进行比较,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务费用和间接经费,采取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服务行动,《通知》确定,要点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一个策”,在内部管理、科研创新、人员录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赋予自主权。 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的统计指标,发表新型研发机构的年度报告等。
标题:““减负行动2.0”来啦!四部委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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