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66字,读完约4分钟
【中华时报/中华信息通讯社年12月5日浙江杭州信】(记者:李海良) 11月24日,浙江省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和加权赋分方法受到部分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引起社会关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党委书记车俊多次召开会议主题研究。 12月1日,省委决定由省长袁家军担任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担任副组长,设立了有权威专家参与的省政府调查组。 12月4日,省委召开常务委员会听取调查组报告,进行主题研究。 调查显示,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得分是由于决定了重大错误而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11月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结束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受到部分考生和家长对这次考试难度较大的反映,参照去年同期试题难度,对部分试题进行了加权。
调查组认为,这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决定依据不充分,决定了重大错误,结果不公正,不合理。 《深化浙江省大学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考试方案》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每门课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试后的加权得分改变了考试的“得分”,不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评分细则必须在正式考核前制定。 此次加权评分是在正式考核卷完成后进行的,不属于评分细则的范畴,省教育厅第一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混淆了加权评分和评分细则的概念。 在具体操作上,省教育考试院没有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只进行模拟推导,不同考生对该问题的加权分数存在差异。
决定步骤不符合。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照程序充分论证、仔细研究、集体决策,但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大体上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策涉及整体稳定的重大问题。 省教育考试院的负责人在院长办公室会议的许多人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多次大体上说,违规通过并执行了加权的错误决定。
并且,调查组组织评审专家严格核查本次英语科目试卷的评审过程和结果,认为本次英语考试试卷的组织符合高考相关规定,考核评价严格公正,考生原始得分合法有效。
基于有实际要求、错误一定要改正,有什么错误就改正什么错误的基本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恢复原来的得分。
听取调查组报告,以研究为主题后,省委、省政府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说明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规定,分别对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省教育厅在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过程中,缺乏履行职责,没有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责令省教育厅党委深入检查省委,省教育厅对省政府进行深入检查并切实纠正,省教育厅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向省教育厅发布社会整改措施,就责令正式道歉的省教育厅无力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通报。
省教育考试院盲目落实上级领导的错误意见,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直接负责。 向省教育考试院通报责令省教育厅进行深入检查的省教育考试院无力履行职责的问题。 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如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免去郭华威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免去王玉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省纪委立案审查涉嫌违反纪律。
对省教育厅党委、省教育考试院党委、院长孙恒给予鼓励。
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熙军涉嫌违反纪律进行立案审查。
对其他相关负责人,根据干部的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做出相应解决。
(来自浙江省的发表)
标题:“浙江省公布2018年11月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情况调查结果”
地址:http://www.5e8e.com/zhjyzx/9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