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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院:【吉林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确认:由从事疫情类销售产品销售的无症状感染者引起】2021年1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生活坊的传染病防治方案进行了早期干预、诱惑侦查。

今年1月,通化市发生了新的因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 此次疫情源于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质量生活坊经营者季某于2021年1月9日聘用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此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疫情0号传染源)对通化市东昌区产品进行销售推广。 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此案。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标题:“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确认 通化疫情由什么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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