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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常州11月18日,电作为派出所民警遭到卖淫威胁。 常州检察机关在公开此案起诉书后,引起广泛关注。 18日,记者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当事人一方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常州检察机关公诉书称,被告人一方某某出生于1994年,为大学文化,原为常州市某派出所民警。 年6月18日晚,被告方某嫖娼后,向妓女宋某表明自己是警察,要查明警察局证,以宋嫖娼为由带到公安机关解决威胁。 宋先生请求方先生的原谅,向方先生提出支付10000元以免被解决。 被告方某在微信上收到宋某转账10000元。

“常州一民警嫖娼后亮警官证勒索万元被提起公诉”

因涉嫌敲诈勒索,于年6月25日,方某被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刑事拘留。 随后,该案经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侦查终结,被告方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于年9月3日被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方认为,被告方某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以胁迫性做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

“常州一民警嫖娼后亮警官证勒索万元被提起公诉”

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被告人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采取广泛的解决办法。 被告一方某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 被告方在某某犯罪后,自动翻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自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记者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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