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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温州11月12日电12日,第二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合作会议在浙江温州召开。 会议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互联网事件联动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确定,重大网络违法案件涉及多个地区时,案件组织者可以发起集群战,通过主导成立联合事务组、临时指挥部等办法,可以实现长三角协同调查。
成立长三角执法一局
2019年1月3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有力落实经营者环境联建、要点行业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新闻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快速发展互融、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管理、统一市场监管三位一体的工程。
同年11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上海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建立了线索移送、执法合作、执法联动、执法互认、新闻通报等多种实务机制,对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做出了制度安排。
在这次执法合作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监察局局长燕军表示,在今年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长三角执法联动发挥了重要意义,一市三省执法力量建立了高效的新闻互通、信息互通、执法互认等从业机构,跨区域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重要防疫物资。 调查了跨区域大事件的重要事件,说实现了生产、销售的全链条打击、网上一体化。
燕军表示,要逐步深入推进一体化合作办事机构,建立重大案件联动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侵权造假合作,加大区域合作执行力度,共同打击重大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行政执法助力一体化优质快速发展。
燕军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建设市场监管执法一局,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4g通信网络、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闻共享和数字技术,共同应对电商新业态的研究
长三角网络事件实现联合调查
网络经济是长三角一体化的新动力。 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长三角网络经济为全民疫情防疫和再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撑。 但是,随着网络社会的交流、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一些虚假推广、侵权造假、数据造假、恶意刷单甚至食品安全违法等问题日益突出。
会议上,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互联网事件联动执法合作协议》。 《协议》对长三角区域涉及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典型违法行为,采取建议、联合发文等方法,共同开展跨省(市)的专项执法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击要点行业、要点区域,在生产、流通、仓储服务和网络上
对于跨地区案件线索,《协议》确定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共享证据资料,通报合作,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威慑力量。 建立定期会商联系制度,及时共享、通报、交流互联网违法举报投诉、违法趋势、典型案例、基本执法数据,加强数据互动、冲突,打击互联网市场违法行为。
并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重大事件联卡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产生强烈影响,涉及两省(市)以上。 例如网络售假、食品安全、重大质量违法等案件,应当实行联卡办公、案件一销制度。
浙江省市场监督局副局长王状武表示,下一步,对如何集中一体化执法力度,推进优质快速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发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执法事务的特点,加强新闻通报和信息表达的联系,通报投诉、信息线索、 要共享案件调查等数据资源,建立底线思维,为长三角更优质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不断激发新生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一体化效应。 (记者胡亦心)
标题:“市场监管一体化推进 跨省重大案件实现长三角协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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