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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11月4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对42名被告韦道贵等涉嫌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韦道贵等人分别被判处25年至1年的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附加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被告人廖斌、韦道贵等多人成立翰天社,其后其成员在东兰县实施挑衅案、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扩大非法影响。 从2004年到2006年,韦道贵、廖斌等长期在东兰县开设赌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开始形成。 2007年至2009年,韦道贵、廖斌通过实施打击他人赌场、殴打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排除了同行竞争对手,非法敛财,积累了资本。

“广西宣判42人重大涉黑案 作恶20多年涉嫌11个罪名”

从年开始,韦道贵、廖斌成立了10多家企业,相继涉猎ktv、信贷、运输等多个产业,实施强制交易,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领域打压竞争对手,商养黑,黑护利,长时间快速。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道贵、廖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在东兰县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组织或成员单独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合法利益因犯罪或重大违法活动侵害后,以正常方式起诉、举报, 认为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违反刑法,构成组织、黑社会组织性质罪。

“广西宣判42人重大涉黑案 作恶20多年涉嫌11个罪名”

在42名被告中,韦道贵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的廖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其余4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20至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不同金额的财产刑。 (记者黄浩铭)

标题:“广西宣判42人重大涉黑案 作恶20多年涉嫌11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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