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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一法律适用和审判尺度,增强司法公共说服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司法合作,新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1日发布了《关于类似案例讨论程序的诉讼指导》。

相似例争议程序是指法院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相似例的适用申请,组织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例子的相似性和参照性等问题,在法庭上进行讨论的程序。

随着内地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类案差异性判定现象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由于审判尺度不统一,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有时案件相似,但有时判决结果差异较大,容易引起当事人对审判结果的质疑,大大削弱了司法公共的说服力。 如例的讨论过程有助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形成更合理的期望,科学地做出诉讼决定。

“广州南沙法院推进“类案同判” 提升司法公共信服力”

案件争议程序通常适用于新类型、纠纷多、复杂案件或争议大、法律规定不明、双方有法律专家代理的案件,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生效审判文件,由法院决定是否启动案件争议程序。

当事人主动寻找并提交类似案例,相应资料发给对方进行答辩或提出其他类似方案。 开庭过程中双方充分展示和讨论争议副本,也有助于这种交战过程更加公开,双方进一步澄清分歧,对判决结果形成更加合理的预期,使当事人庭外和解,提供审判的信息。 南沙自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长张志荣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当事人和律师经常检索类案支持自己的法律观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也向法院提交样本,但不作为证据提交,也不需要在法庭上作质量证明,也不需要送达或通知对方

“广州南沙法院推进“类案同判” 提升司法公共信服力”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制度规则的互联互通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关键。

2019年1月以来,南沙自贸区法院截至年7月共受理涉外、港澳台案件2131件(包括涉外、港澳台案件及归口案件),共审查1331件,超过集中管辖前3年受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0倍。 案件数量的激增体现了广州地区涉外经济活动活跃度的迅速增强,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涉外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纠纷。

“广州南沙法院推进“类案同判” 提升司法公共信服力”

南沙自贸区法院副院长李胜表示,香港地区属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基本上,南沙自贸区法院此次发布的“指导”,是要发挥示范指导和借鉴作用,促进与国际通行诉讼规则的对接探索。

该法院审判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苏喜平表示,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年卡成立后,继续强化湾区特点,立足南沙毗邻港澳的地缘特征和三区一中心建设诉求,不断深化港澳审判机制创新,扩大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渠道。 此次发布该《指导原则》是在参考了当事人主义送达、交叉询问、律师调查令、真实陈述、证据披露等诉讼规则后的进一步创新。 (蔡敏婕王君陈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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