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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介绍,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对四川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洪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调查表明,雷洪金失去理想信念和党性,大体上纪律性淡薄,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考核。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领取礼品礼金谈话时,未如实证明问题,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政治不廉、作风不正、行为失范、家风败坏,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加工工程提供帮助,亲属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 与商人亲清不分,利用职权为他人转让土地、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产。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企业原党委书记雷洪金被双开”

雷洪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涉嫌受贿犯罪,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和中央纪委审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雷洪金给予党籍处分。 对征收省委给予公职开除处分的四川省第十届党代表资格的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由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随案移送。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企业原党委书记雷洪金被双开”

雷洪金简历

雷洪金,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四川省简阳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1年8月加入员工,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8月至1984年4月,担任简阳县城关中学团委书记

1984年4月至1985年10月,在共青团简阳县委工作

1985年10月至1987年11月,就任共青团简阳县委副书记

1987年11月至1988年12月,担任共青团简阳县委书记

1988年12月至1991年10月,担任共青团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

1991年10月至1995年7月,担任共青团内江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

1995年7月至1997年1月,担任隆昌县委副书记、县经济开发区主任

1997年1月至2000年6月,担任内江市东兴区委书记

2000年6月至2002年6月,担任内江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就任内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就任内江市委常委

2004年7月至2006年3月,担任凉山州委员会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知事

2006年3月至2006年11月,担任巴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巴中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就任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5月~ 2008年6月,就任自贡市委副书记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担任自贡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08年8月至年4月,任自贡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4月至年8月,担任自贡市委书记、市长

年8月至年4月,就任自贡市委书记

年4月至年5月,担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党委书记

年5月,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十一届四川省委候补委员,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四川省纪委监狱委员会)

标题:“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企业原党委书记雷洪金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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