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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9月18日电记者18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高平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刘爱兵等26人涉黑案件一审判处公开判决。 被告刘爱兵聚众斗殴、强迫交易、胁迫、向购房者支付材料费等,最终计数、处罚,判处法院2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挑衅罪、勒索罪、故意破坏财产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投标罪、贷款罪9项,共计39个违法犯罪事实。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采用远程录像法判决。
在高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中,年1月,被告刘爱兵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年4月,被告刘爱兵在长治华丰混凝土企业董事长、被告人毕建胜的帮助下,开始在长治市潟州区工地销售混凝土。 被告刘爱兵召集被告郭海斌、路陈君等通过车站示威、拦路、武装威胁司机等手段争夺工地,强迫施工,从中受益。 年6月,为承包长治市汽贸园飞跃集团工地土方工程,被告刘爱兵召集被告郭海斌、杨福军、路陈君、张燕君等数十名武装到汽贸园飞跃集团工地,威胁和阻止建筑车辆,迫使工地负责人向土方许可被告刘爱兵,被告刘爱兵 以此为标志,组织、领导、被告郭海斌、杨福军、路陈君、张燕君、毕建胜等15人积极参加被告刘爱兵,形成了被告张永胜、邓伟江等10人通常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制交易、敲诈勒索、投标贯通、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将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购买车辆、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犯罪经费、向受伤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等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长治市潟州区关村周边建设工地,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介入挖掘者、材料供应、混凝土供应,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强制交易、牺牲事件、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建筑领域形成违法控制, 为了扩大组织势力,该组织注册成立多家企业,贯通招标加工工程,骗取贷款牟利,在长治市上党区汉店镇池里村非法占有农用地,开发房地产。 然后在开发建设的小区内故意破坏公私财产,随意殴打他人,威胁、威胁阻止工程的村民,迫使购买者交纳材料费。 该组织多次在长治市潟州区关村、上党区韩店镇池里村委会换届选举现场站示威,干扰了基础选举。
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恶行、压迫、受害群众,在长治市潟州区、上党区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贯通被告人刘爱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制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损毁财物罪、非法侵占农用地罪、投标罪、贷款罪,判处数罪并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对其他被告人根据犯罪行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的不同刑罚,并处以相应的财产刑。 (刘小红)
标题:“山西26人涉黑团伙用暴力强揽工程牟利 刘爱兵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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