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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袁任秀一家五姐弟和次女儿子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
年7月31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作出0521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认定袁任秀、袁福艳等人为冲击国家机关罪等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起1年8个月。
根据情报(),公诉机关在法院审理中观察到两次变更起诉。 其中,7月20日第二次变更起诉时,被告人的认定从恶势力犯罪集团降为恶势力。
判决书称,袁家于年3月29日冲进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逮捕和追击民警,推倒铁栅栏围墙,包围群众。 之后,该所长要求增援警力。 当时,分宜县公安局副局长袁小华赶到后被袁家勒住了脖子。 但令人困惑的是,袁家人闹派出所后,8年多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9月14日,袁任秀家属传达澎湃信息,袁任秀等6人不服分宜法院一审判决,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目前,新余中院还未告知二审开庭时间。
前,分宜县公安局政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案仍为二审,袁家碰撞派出所未及时处理等相关问题暂时不便。
通过两次变更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变成了恶势力
根据判决书,被告原兰秀( 58岁) =现年龄,下同)、被告原任秀( 53岁)、被告原冬莲( 50岁)、被告原福艳( 41岁)、被告原刚( 37岁) 5人为亲生弟弟,被告夏侯云( 30岁)为任秀的儿子。 其中,袁任秀、袁冬莲、袁福艳为改建前分宜县界桥开垦场工作人员,被捕前,袁福艳为政协分宜县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注:年当选)、分宜县工商联十三届执行委员。
2019年8月2日,袁任秀、袁冬莲因涉嫌挑衅事件被刑事拘留,其他4人也随后被判刑。
同年12月27日,分宜检察院在分检中以刑诉[2019]50号起诉书起诉。 袁任秀找国家机关罪、强制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袁冬莲、袁福艳、袁刚、夏侯云、袁兰秀犯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向分宜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6月19日、7月20日,分宜检察院分别对分检1部刑变诉[]2号、3号变更起诉决定书,对分检1部刑诉[2019]50号起诉书起诉的恶势力集团的表现、强制交易罪事实及法律适用作出相应变更,追加袁福艳犯强制交易罪
[2019]50号起诉书中,分宜检察院表示,袁任秀等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名以上组织成员经常聚在一起,冲击国家机关,实施强制交易、牺牲事件等多项犯罪,已经开展了3次以上恶势力通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在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袁任秀是主要分子,袁冬莲、袁福艳是重要成员,袁刚、夏侯云、袁兰秀是常规成员。
[] 3日,变更起诉决定书变更了措辞。 分检察院实施袁任秀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多种恶势力经常实施的犯罪活动,作恶多端,欺压人民,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这个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袁任秀作为修正者相对固定,袁冬莲等人知道违法犯罪活动还积极参与,是这个恶势力的固定成员。
一审判决书:派出所后社会确立的影响很大
判决书称,对集团冲击国家机关罪,一审法院以袁任秀及其家属不满征地补偿为由,多次在庄岭公园实施封杀。 年3月29日,夏侯云干扰施工,被民警带到城东派出所。
袁任秀等人得知夏侯云被带到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相继来到城东派出所,继续冲派出所的铁门。 夏侯云看到袁任秀等人冲进派出所,谎称事发民警严某打人。 袁任秀等人骂严某,抓住了他。 严某看到这种情况,溜出去回到了二楼的办公室。
随后,袁任秀等人又抓捕又追赶另一名民警,在其他民警阻止时也被袁任秀等人抓获,稍被聚集的界桥垦殖场的场民也在旁边,外面数百名群众围观。
城东派出所所长黄耀军紧急请求警力支援。 增援警官和时任分宜县公安局副局长袁小华等来到现场后,巡警封锁了派出所的入口。 袁小华安抚袁任秀等人的时候,夏侯云突然用手臂勒住袁小华的脖子将其打倒,被其他人拉开。 看到这种情况,巡警试图控制夏侯云,再次被袁任秀等人拆散。 袁任秀等人的骚动持续到当天下午5点多,城东派出所前的道路长期堵塞,派出所的铁栅栏围墙被推倒,秩序严重混乱,城东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无法进行。
判决书称,袁任秀等人大发生城东派出所后,逐渐确立了分宜县界桥垦植场一带的社会影响巨大。
6名被告在一审中最高被判刑12年
标题:“江西分宜袁任秀一家六口一审被定恶势力:8年前大闹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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