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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休宁县政委法,平面媒体宣布伤害致死罪12年,肇事者一天都蹲在监狱里不质疑相关报道。 休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依法严格解决。
休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9月13日
新闻延伸:据媒体报道,罪犯12年未坐过牢
日前,据现代快报报道,1995年,在农村建设问题上,休宁县板桥乡板桥村的王某父子手持钢蜡,致该村一名27岁女性程某枝受伤死亡。 1996年11月,王某被判14年刑,王某的儿子被判12年刑。 审判结束后,程家人知道了应该在监狱服刑的王某的儿子出现在休宁的街道上。 程家人听了四次,得知它已经得到保证。
前几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休宁县人民法院和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卷中没有王某保外医生的批准文件。 休宁县公安局称检察院正在对此案进行比较调查,他们已经将相关合作材料移送检察院。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答复说,此案正在调查中。
2003年8月12日,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出具了《关于罪犯王某服刑情况的查询结果》。 据中透露,王某经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因左肾积水,未被送进监狱。 2001年6月,王某保外医生被公安部门拘留,被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局判处,患有多发性结石合并左肾水肿、肾功能不全疾病。 2001年8月,王某再次接受保外医生的诊治。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资料中有两次提到“得到法院批准”。
9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安徽九成监狱管理局获悉,王某未入狱,未发现在监狱档案中服刑的记录。
标题:“安徽男子被判12年没蹲一天监狱 官方最新回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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