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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玉林8月4日电8月4日,涉案金额超过43亿元的斑美拉特大通贩卖案,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余石容等19名被告因犯组织、指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2年,罚款总额超过2.7亿元,依法没收财产,追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年12月至年10月案件中,计划余石容和闭何成后,在香港注册亚洲斑美拉美容养护机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斑美拉企业),申请注册容玺商标,推出容玺排毒课程、容玺护肤课程美容产品
年来,余石容、闭何成以上述公司和美容产品为平台,以销售容玺排毒课程、容玺护肤课程的美容产品为理由,增加会员、提升头脑、快速发展水平下线、有限进货量进行不同水平的代理,其上下
关于各阶层代理商的资格,斑美拉企业规定,从高到低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一般会员5个等级。 新加入者要购买美容产品( 9800元)成为普通会员,从特级代理商成为三级代理商,必须交纳1,500,000元至45,000元购买产品。 斑美拉企业规定了零售利润、批发差额、感谢提成三种利润方法。
余石容、闭何成所领导和管理的斑美拉企业及一系列相关公司,在整个传销组织体系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其家族成员余小艺、余春羽、余庭董、秦华俊、唐铁山在传销体系中负责重要部门的工作,构成了家式经营管理的斑美拉传销体系。 余石容除了奖励其家庭成员优厚的工资报酬外,还在年春节期间将余小艺、余小连、余春羽、余庭董的巨额款项用于购房、买车等费用。
斑美拉企业在桂林的办公室设立了财务部、申报部、客服部、核帐部,在广州设立了物流部和仓库。
斑拉企业要求各级代理商利用微信夸大推广斑美拉产品美容效果,展示各地招商会火爆的场面,高级代理商收取巨额现金回报,出国旅游,购买房地产豪车奢侈品等虚假推广照片和视频,吸引他人参与传销。
截至2009年10月9日,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下线38671人,层级24层。
法院审理认为,该集团成员以销售商品为名,开展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违反刑法,依法定罪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陈榆林浩)
标题:“广西宣判一起特大传销案 涉案超43亿19名主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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