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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表《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保护债市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债券发行者的信用约束,依法提高债市违法行为的价格,促进债市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介绍,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实务会议精神,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债券纠纷案件,最高法于2019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

会议纪要主要比较了3种债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引起的3种民商事纠纷案件审理问题的统一审判尺度,3种债券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3种纠纷案件指债券违约纠纷案件、诈骗发行和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以及发行人破产案件。

“最高法发布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

会议纪要在34条中分别对债券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概况、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案件的受理管辖和诉讼方法、债券持有人权利保护的特别规定、发行人的民事责任、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发行人破产管理人的责任等7个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最高法发布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

会议纪要从重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依法公正、重申销售者责任、购买者自负、纠纷多元化化解的重申4个基本上为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和金融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发布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

在案件管辖中,会议记录尽量对同一发行人的债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引起的纠纷由一家法院管辖大致上就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案件、债券违约案件以及破产案件的受理、管辖、集中审理问题作出相应规定,大致全部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致力于处理实践中存在的债券投资者分头起诉,重复查封导致的案件审理和执行困难,及时处理争议。

“最高法发布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

会议纪要显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逐一发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事平台的作用,尊重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法规定的决议效力,履行受托管理人和诉讼代表参与诉讼、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债券持有人会议赋予的职责 对可能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的相关协议书的表决,受托管理人和诉讼代表应当如实表达债券持有人的意愿。 协助受托管理人行使代债持有人的担保物权、统一收受案件的执行金等工作人员,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发布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

会议纪要还将引导各级人民法院逐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债券发行人及其关联者的债券兑付和新闻披露责任,依法打击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支配发行人资产,甚至恶意转移资产等逃避债务行为

法民二庭负责人表示,会议纪要有利于开通债券纠纷司法救助途径、统一债券纠纷案件审判思路、增强债券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和预期性,对完善债市基础制度、防范债市金融风险、提高债券风险处置机制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罗莎)

标题:“最高法发布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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