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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五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常某涉嫌干扰传染病防治,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相关情况。 房山公安分局昨日( 22日)通报称,警方怀疑常某干扰传染病防治,已请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此前通报,今年1月23日,常某(男,41岁,长时间在武汉生活)及其妻子,从武汉坐车到长沙,与母亲、哥哥一起住在房山的某小区。
2月7日,常见母亲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常见母亲安排妻子和孩子另租房间居住。
2月15日,常某的母亲被诊断为新冠引起的肺炎。 16日,常某及其家人平均被送往房山区集中医学注意点隔离提醒。 随后,常某被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
抵达北京后至母亲确诊期间,根据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向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如实报告疫情要点地区到北京的事实,多次未出入公共场所。
母亲确诊后,疾病控制部门反复验证,查明了事实。 此后,常某因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再经过工作,房山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3月6日以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为由对常某(男,41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3月20日,此人核酸检测阴性,各项医学指标正常。
目前,房山公安分局以常某干扰传染病防治嫌疑,请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标题:“男子隐瞒武汉居住史被批捕如何回事?男子隐瞒武汉居住史被批捕详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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