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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由于天外飞来的巨额银行贷款担保,江西南昌的项踏上漫长的维权之路,至今仍未走到尽头,近日,本金融曝光台收到了项诉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的投诉。
项先生说,如果本人没有签字,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违规放贷,他莫名其妙背上了2000多万债务。 经过几个星期,在司法鉴定认定合同上签字,如果指纹不是本人,华夏银行最终提起诉讼,但期间态度很冷淡。 目前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相关行的领导开始太极,忽视了他的征信恢复、赔偿要求等需求。
司法鉴定的指纹、签名都不是本人
电话成了项先生漫长维权路的起点。 据说项先生在年接到公安局的电话,询问了华夏银行贷款的事件。 项先生说自己没有贷款,认为这是诈骗电话。
年11月,项先生自己开的网店需要贷款,但审查征信发现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分别于年4月和7月查询了他的征信。 理由分别是贷款的批准、贷款后的管理。 项先生拿着征信报告找到华夏银行,员工回复说这是b企业的贷款,金额3920万,已经过期。 项先生很无知。 他说这笔贷款不是他贷的,想查一下相关合同。 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材料只能由法院或者公安采购。
项先生个人征信
年4月,项先生收到法院的传票。 事件的原因是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一起被传唤的几方也有b企业。 由于审判时间的变更等原因,直到去年,他从法院看到了贷款资料。
项先生告诉本金融曝光台,从法院收到的资料中有写有项先生个人新闻的“个人最高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3920万元。 法官告诉项先生,该合同引起了他的涉案,案件中b企业向银行承兑汇票本金和利息约2239万美元,项先生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项先生说,在这期间,他多次找过华夏银行,但银行说他签了字。 没办法,项先生申请了司法鉴定。 由于事件的流程,这个申请直到去年8月22日才被接受。
根据司法鉴定,这个“个人最高额度保证合同”的签名不是项先生本人写的,指纹也不是项先生留的。 本金融曝光台从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本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也提到了相关鉴定意见。
裁判文书网文书也提到相关鉴定
员工违规行为的华夏银行终于提起了诉讼
为什么明明b企业在贷款,却出现了合同上以项先生的名义签的“个人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项先生推测或与他以前工作的a企业有关。
项先生回忆说,年他进入a企业,a企业从事手机销售,由于单个分销商进货时有数量限制,为了获得越来越多的货物,a企业的负责人肖某找到了项先生,并通过项先生的新闻注册了b企业。 项先生只是挂名的法人,但在b企业中没有实际的职场和员工。 运营也由肖某负责。
年,肖某对项表示,b企业向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贷款,让其在银行签字。 项先生在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签字,当时华夏银行的贷款负责人是陈某。 年下半年,项先生从a企业辞职,自己租房子开了网店。
离职后,项先生多次发现肖先生,要求变更b企业法人,但肖先生以找不到合适人选为理由延期,办理法人变更手续至年5月12日。 据天眼查新闻报道,b企业工商新闻确实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变更,法人从项先生变更为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是经司法鉴定的非项目先生本人签署的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年5月6日,不到一周,b企业发生了法人变更。
根据项先生的说法,在从法院看到本人未签字的《个人最高担保合同》当天,他向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投诉,告知银行合同不是他签署的,要求办理签字照片。 华夏银行表示,签名照片只能向法院索取。
标题:“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违规放贷事情始末:男子莫名负债两千多万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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