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81字,读完约12分钟
【中华时报/中华信息通讯社】记者弓志平内蒙古信。 问:目前内蒙古在战胜贫困攻防战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将脱贫攻坚作为统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快速发展全局的战术高度落实推进。 消灭贫困的攻防战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第一采取六项措施。
第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承担总责任,强化盟市旗县抓住的执行机制。 新调整了自治区反贫困与开发领导小组,增设了由各行业政府分管主席负责、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的16个专业推广小组。 统一了57个贫困旗县,派了一名厅级干部带队参加扶贫攻坚总队。 自治区35位省级领导人均包贫旗县,建立了纵向到最后、横向到边缘的责任体系。
二是持续完善的政策措施。 自治区相继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录用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信贷政策8项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 近期自治区还将发表《内蒙古自治区战胜贫困运动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对我区扶贫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各行业部门相继出台了20项精准扶贫专项政策。 基本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
三是始终坚持精确措施。 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贫困人口认同退出全覆盖大检查,集中处理和杜绝泄漏评估、错误评估、错误退保问题,确保退保。 在此基础上,比较贫困人口不同带来的贫困原因,由于家庭实行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转移、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措施,重点处理贫困人口的“两忧、三保障”问题。
四是扶贫资金监管。 将扶贫资金的招聘管理纳入加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效果评价复印件,资金分配与招聘管理效果挂钩。 加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统一公开中央和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统一公告公示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扶贫项目和资金录用。 推进旗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加强扶贫项目储备和可行性论证,努力提高扶贫效果。
五是深入推进京蒙扶贫合作和定点合作。 北京市对口支援的国贫旗县从16个县扩大到31个县,实现了国贫旗县的全面展望。 26个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助了我区31个国贫旗县。 自治区169个直属机构的定点帮助了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的169个贫困加沙村。 21个自治区机关单位积分资助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富尔自治旗及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 继续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529家公司将与1022家加萨村配对。
6严格从现场审计开始审查。 修订了《加盟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要点评估是减贫成效、精准识别退出、精准施策、精准援助、资金管理、作风建设。 改进审计方法,自治区一级基本每年审计审查不超过2次,联合市以下未经许可,不得开展判断工作。 领域组织扶贫工作考核统一整合,实现一次检查、结果共享。 与“两不愁、三保障”处理无关的,不可以对车进行评价。 自治区首先通过审计和暗访形式监督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
问: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望。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能否通报内蒙古在这方面的进展情况,以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答: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家配置,今年将继续调整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上按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长。 目前,调整方案已向人社部、财政部报告,等待批准后,将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另外,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也有所提高,每月人均增加18元,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发放。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根据国家安排,今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 并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病种付费工作,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和75%左右。 在失业保险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标准提高10%,平均每月增加166元,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在工伤保险方面,统一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的变化等情况,今年还将调整全区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赡养亲属的抚恤金待遇标准。 目前制定了调整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公司的意见后组织了实施。
问: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是多少? 今年的保障标准有那些优点?
答: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年全区各地多次全力以赴大体上是根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继续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647元,比上年上升56元,增长率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5元。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5547元,比上年提高696元,增长率为1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0元。 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居全国第8位,增幅高于全区gdp增幅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幅。
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统筹趋势明显。 包头市东河区等31个旗县(市、区)的城乡实行同样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区域统一稳步推进。 呼和浩特市等5个盟市管辖的旗县(市、区)实行同样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呼和浩特市等3个盟市管辖的旗县(市、区)实行同一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问:今年,我区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效果如何?
a :谢谢您的提问。 提问很好。 这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想回答。
“让全体人民居住”是党的十九大庄严承诺的。 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等着力点,努力实现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是农村危险房屋的改造。 聚焦精准扶贫,重点处理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年完成国家确定的6.02万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年前完成全区动态调整新出现的危房改造任务。 另外,根据自治区反贫困攻关任务的安排,在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险房屋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对57个贫困旗县农村牧区的房屋进行了全面调查,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分类解决。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区按照国务院“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的总体要求,及时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从年中央开始,我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4.1万套,我区通过积极支持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扩大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投入、落实各地银行贷款、试点发行棚户区改革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破解了制约棚户区改革的资金瓶颈。 我们召开了棚改对接会,开展了现场审计调查,切实加强了后勤、通报和审计。 在公租房保障方面,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截至6月底,我区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4%,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房地产市场调控。 对房地产市场不放松调控政策、不动摇目标、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迹象、房价涨幅较大的地区,加强市场监管、扩大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着力抑制房价。 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城镇国有土地房屋建设、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我们利用三年的时间,为基本处理全区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到年底房屋已经被采用,但未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推迟交往,处理烂尾、未先建成的近1.6亿平方米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购房群众合法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处理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人民居住”的目标。
问:近年来,我区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特色和特点,基层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患者的信赖和欢迎。 特别是在医改中可以逐一发挥蒙医药的特色,扩大医改的惠民效应。 请问从自治区政府层面,如何推广蒙古医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安全、方便、廉价的服务?
答:蒙医药是我区医药卫生事业的特色和特点,在我区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广泛采用医药,不仅可以比较有效地减轻群众医生的负担,抑制抗生素、激素、高价消耗品的滥用,还可以节约医疗保险资金,减少政府卫生支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蒙医药的快速发展,保护和促进蒙医药特色特点的发挥,提出了鼓励采用蒙药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完善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机制,大力推进自治区医药快速发展。 “十三五”以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蒙医药中医药快速发展战术规划纲要(-2030年)》、《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规划( -年)》和《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22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了《蒙医药事业快速发展计划》。
(二)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医药资源配置,扩大医药服务覆盖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年)》确定蒙医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适度增加三级蒙医中医医院。 每千人配置一张床。 现有的公立蒙医医院基本上不取消、合并、转型、削弱。
(三)同时推进公立蒙医医院综合改革,促进蒙医药特色的发挥。 在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中同时推进公立蒙医医院的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保存了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饮片的加成,调整了387个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的开展完成了130个特征病种诊疗方案和5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制定。 开发蒙医医院管理新闻系统,全区多家蒙医医院、蒙医中医医院实现了蒙医药、中医药、西医药同步新闻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管理,推进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根据《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组织专家制定了《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 并从完善的服务体系制度、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推进蒙古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五)加快蒙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整体提高蒙医药服务水平。 自治区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中医医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为中心,组建了各级各类蒙医医疗联合,推动了联合体上下合作、协作的快速发展。 全区开展蒙古医药县乡村一体化试点,推进机构、管理、服务、人才、药械“五统一”,促进上下联动。 积极推进家庭医生合同服务,要求各家庭医生队伍为蒙医或中医医生。
(6)落实对蒙医医院的倾斜政策,使群众更好地享受蒙医药服务。 在全民医保制度建设中,确定享受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将蒙医针刺、长期治疗、放血、整骨、点穴、锤正等非药物疗法和蒙药(包括成药、制剂、煎剂)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将蒙药列入甲方类药品。 医疗保险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础和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倾斜。
(七)鼓励采用蒙药,满足群众对蒙医药的诉求。 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中,采用蒙药成药、煎剂、院内制剂为基本药物,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煎剂不取消加成。 蒙药院内制剂允许全区各级医疗机构采用制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蒙药院内制剂。 在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计算药物占有率时,要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运用蒙药的积极性,如去除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煎剂等。
(8)提高基层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医药服务的可能性。 开展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蒙医科和蒙药店,设立蒙医馆或中医馆,加强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的蒙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基层群众聘用蒙医药
(9)扩大蒙医医院服务行业,快速发展蒙医药健康服务业。 制定了促进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快速发展和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旅游快速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了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旅游服务持续快速发展。 并迅速发展蒙医药医养结合,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与民政合作建设蒙医老年护理中心,采用ppp模式建设蒙医养老治疗未病旅游中心,探索蒙医医疗养老、医疗康复、医疗旅游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业新闻发表会答记者问”
地址:http://www.5e8e.com/zhkx/5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