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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时报/中华信息通讯社】记者弓志平内蒙古信。 7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在呼和浩特举行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业务巡视情况反馈大会。


会前,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作出指示,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反馈意见抓紧整改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向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通报了巡视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李纪恒作出批示”

在反馈大会上,李如林讲话,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吉岭主持会议,表明态度。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于年4月19日至6月15日巡视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巡视组的情况反馈显示,近年来,自治区检察工作发展迅速,是成绩最好的时期。 但是,政治敏感性不够,思想建设不扎实,组织建设不规范,政治高度开展和检察工作引领不到位,“四风”问题被禁止,严治党的“宽松软件”没有根本扭转,上次巡视菲薄。 此外,巡视组收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并按规定交给有关方面解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李纪恒作出批示”

李如林要求,在下一步整改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重复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严查向纵深快速发展的巡视整改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李纪恒作出批示”

李麒麟表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收到单证,并予以坚决纠正。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巡视要求中,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认真履行整改主体的责任,在最严格的标准、最现实的作风各方面推进巡视整改,把整改落实的行动和效果提交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李纪恒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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