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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判处受贿罪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追缴奚晓明受贿所得财产及其衍生品,上缴国库。 奚晓明在法庭上宣布判决,没有上诉。

“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获刑无期涉案1.14亿”

经审理,1996年至1996年,被告人西晓明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的时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务与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破案、企业上市等几个事项提供帮助。

“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获刑无期涉案1.14亿”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奚晓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奚晓明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大部分是基于亲属接受行贿人的邀请,贿赂金也是由亲属收取和录用的,本人事后知道。 事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可以积极说明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的部分事实,认罪后主动归还赃款,赃款已经全部被追缴,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从轻 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央视记者奚丹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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