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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罪进行侦查,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调查正在进行中 黄兴国简历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72.11-1973.11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团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1973.11-1976.11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1976.11-1982.12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 1980.11-1982.10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浙江省象山县委推进部部长1984.01 5.09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1985.09-1989.07-1990.09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台州地委副书记1990.09-1994.09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1990.09-1994.09 州市委书记(其间: 1995.09-1996.07 )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浙江省政府秘书长1998.01-1998.11浙江省副省长( 1995.09 - 1998.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学习) 198.11 -。 宁波市委书记2003.11-2007.06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1.09-2004.08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并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2007.12-2008 . (* ) 网民评论栏:所有评论均表示网民的观点,不表示本网络的角度
标题:“最高检对天津原市长黄兴国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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