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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调查显示,本、搜狐、网易、凤凰、焦点5个网站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违反《网络信息新闻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九不许可”行为,北京市网络信息办理现场对这5个违规网站实施了行政处罚
为了加强对“标题党”问题的长期管理,国家网信办公室还制定了《网络信息新闻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多次在各网站上串通正确的舆论,收集、编制、组织、组织网络信息 报道各类信息,特别是重大时政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新闻时,通过标题文案传达准确的角度、观点、态度,确保准确的方向,遵守信息伦理,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故意制造舆论“热点”
《规定》进一步确定,网络信息新闻稿件标题的发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校对程序,保证标题歪曲原意、断章取义、偏而全。 偷换概念,虚假夸张,无中生有。 确定低俗、风俗、暴力、血腥、色情受欢迎、攻击、侮辱、搞笑性语言法律法规禁止的、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文案。 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络暴露”、“网络传播”等不明确的词汇来整理文章,表达信息的基本要素。 严禁各种夸张、猎奇、非常规文案表达方法等“标题党”行为。 严禁通过含有含蓄或指向含义的各类页面编排、标题衔接等不恰当的页面语言,传达错误的方向。
为了吸引越来越多的读者参与监督通报,国家网络通信违法和不良新闻通报中心还在官网建立了网站“标题党”问题通报区( 12377 ),并建立了图书、搜狐、网易、腾讯、百度、凤凰等6个主要商业
近年来,主流媒体的文案标题经常被少数网站篡改,严重歪曲文案的原意,“本题歪曲了正确的指导”、“侮辱冲破了道德底线”、“无中生有违信息真实”、“断章取义” 国家网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保持完善“标题党”问题的高压态势,按照“重双基强双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从业机构,严格规范管理和违规处分,不断规范网络信息新闻发布秩序。
标题:“网信办整治“标题党”禁用“网曝”“网传”做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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