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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贿案,对被告人令政策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令政策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2001年至2001年,被告人令政策利用山西省快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山西省快速发展和改革委主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审批、公司经营、职务晋升等几个事项上给予帮助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的命令政策行为构成受贿罪。 令政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供认案件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罪并认罪,积极退赃,赃赃俱被追缴,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酌定法律 法庭作出了上述判决。 (央视情报奚丹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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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令政策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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