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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我知道这次六中全会的主题是严治党,想问一下反腐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大虎”,最近发现很多落马的“大虎”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觉得“贪官不死”似乎成了“潜规则”。 我想问一下,今后无论腐败程度有多大,贪官们都不会被判处死刑吗? 第二个问题,有舆论认为是4年以上的反腐败、选择性反腐败,我想知道与政治对手相比,当局是如何应对的。
吴玉良:
首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多次腐败,贪则肃杀,“虎”、“苍蝇”一起打,拔“烂树”,治“病树”,保卫“森林”。 要拔“烂树”,当然要从最差的树上拔。 要说这也是选择,我认为这是工作方法。 当然,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可能是别的意思。 以前有人攻击我们不腐败,现在加大了反腐力度,说我们是选择性的。 其实醉鬼的意思不在酒里。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反腐完全出于公心。 腐败分子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不相容。 如果不惹恼这些腐败分子,就会得罪13亿中国人民。 这是一个再也不能理解的“政治账本”。 对于类似的问题,过去我在这种场合讲过“隔壁被盗斧”的故事,今天我再补一句,“一叶障目,不看泰山”。 这种蒙着论调者眼睛的话是,多党竞争制度下你搞定我,我整理你的思维模式。 用中国人民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关于你刚才说的第一个问题,我刚才说过,我们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职责是监督执行责任,我们多次分纪律,分纪律,严纪律,根据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执行审查。 涉嫌犯罪的,在党纪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具体量刑由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感谢
标题:“中纪委回应“选择性反腐”质疑: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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