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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的要求,哈尔滨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利用城市公共空之间搞活流通,促进资费高昂的事业,制定了“十项措施”。 其中,多项措施突破了以往的规定,在力度空前。 例如,允许商店店外经营,开设园区临时市场,对于符合条件的早市、夜市,可以延长经营时间。 早市、夜市、临时设置的摊点、小区市场、店外经营、免收相关费用、允许快递临时占道配送等这些突破性措施,对自营职业的市民来说确实是含金量较高的好消息。
扩大市场的摊点范围。 从即日起,全市登记的市场摊点全部恢复经营。 各区县(市)可以结合实际,扩大现有市场摊点的经营范围。 对具备经营条件的其他区域,纳入市场摊点经营范围,增加经营摊位,吸收流动经营者进入市场摊点规范经营条件的早市、夜市,可以延长经营时间。
开临时摊子。 各区县(市)应当统一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体育场、公园、广场、闲置厂区、学校操场等场所,开设临时公摊区,采取“若干办法”,吸引流动经营者有序经营。
开辟住宅区的临时市场。 有条件的居住区,街道、社区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经居民同意,可以在小区内适当区域设立经营摊位,规定经营时间,开设小区临时市场,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
允许店外经营。 餐饮、超市等店铺除负面清单确定外,还可以在店前区域设置货架伞等设施,开展店外就餐、商品促销等经营活动。
开始商品的促销活动。 各区县(市)组织本辖区内的商超、公司,利用双休日、长假、黄金周假期等集中时段,在有条件的开放性公共空之间,建立节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休闲文化区、地方企业品牌。
快递临时允许送货。 快递人员可以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临时占用人行道进行分拣和配送。
减免运营商相关费用。 在早市、夜市及临时设置的公摊区、小区市场和店外经营的,免收相关费用。
实行全面的监管机制。 公司和临街商家遵守经营承诺,不遵守承诺的,执法部门应当对其实行教育、说服、警告。 经教育、说服、警告仍不遵守禁止要求的,取缔其经营和促销活动。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禁止占用城市高速公路、主干道、车道、盲道、无障碍通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公交车站等影响安全的区域,禁止占用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对环境要求敏感的区域进行经营活动。 禁止不戴口罩、摊贩间隔过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禁止户外明火作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禁止露天烧烤、噪声干扰等环境污染行为。 禁止修理车辆、洗车、从业人员等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行为;禁止破坏绿地、树木、破坏城市绿化环境的行为;禁止破坏经营区域和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
搞好服务保障。 各区县(市)逐个发挥属地管理主体的作用,在各个方面服务和监督管理激活流通所需的费用活动。 一是在制定明确临时市场、摊点的规划时,要与本辖区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比较有效的信息表达,以免影响道路微循环。 二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公示临时开放的公摊区、小区市场等具体经营要点、时间、范围、相关政策要求和负面清单等新闻,使经营者有序,规范经营。 三是在经营场所设立明显的标志,确定管理标准和管理部门等,吸引流动经营者参与摊牌区规范、有序经营。 四、在经营区域配备充足的清洁工和环卫设施,监督经营者携带垃圾袋,保证经营区域的环境卫生质量。 五是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应急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动员人员,组成联合管理服务队伍,按照职责做好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环境秩序、交通秩序、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 联合管理服务团队应落实负责人,在团队全时段工作,保证24小时现场管理,提供消毒、消杀和应急口罩等服务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公平交易。
标题:“力度空前!哈尔滨“十条措施”鼓励地摊经营促进“六稳”“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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