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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报记者刘廉君

落实不摘帽子、不摘政策、不摘帮助、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维护整个资金政策的稳定。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开展今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和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防止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因劳而获报酬“养懒”。

“河北:扶贫防止“养懒汉””

通知指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继续保持增长,向严重贫困县倾斜,加大对非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各市县要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资金规模高于上年投入,分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重点要向深贫困地区、卡督战地区倾斜,照顾人口密集的易地扶贫转移集中安置区。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加强资金录用者的主体责任。

“河北:扶贫防止“养懒汉””

通知指出,各市县将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快速发展作为加强扶贫成果、推进农村振兴的重点,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提高产业快速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整合资金所占比例,补充农村饮用水安全运行等所需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需求 各市县建立扶贫预警和动态援助机制,持续推进减贫工作人员经费由地方处理,各类援助措施所需资金通过现有相关资金渠道处理。

“河北:扶贫防止“养懒汉””

通知确定,切实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管理。 坚决纠正以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贷款“户贷企业用”等各类资产收益扶贫名义实施的违规行为。 进一步确定产权权益,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所有权通常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权归实施主体,收益权归建设卡贫困户和贫困村。 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实施差异化扶持,完全减少贫困带贫困机制,参与产业快速发展,采取扶贫公益岗等方法,防止有劳动力的贫困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养懒”。

标题:“河北:扶贫防止“养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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