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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报记者刘廉君

3月23日,唐山市公安局发布了执法提示。 根据3月13日唐山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还)唐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如境外入(还)唐人根据通知文,自行向所在社区、村(居)委、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申报健康登记,并从

“唐山:有隐瞒谎报等情节的境外入(返)唐人员将受法律追究”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回国唐朝的人故意传播新冠引起的肺炎传染病病原体,威胁公共安全。 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递,威胁公共安全的,或者拒绝执行其他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递,或者有严重危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山:有隐瞒谎报等情节的境外入(返)唐人员将受法律追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出国(回国)入境唐朝的人员不服从政府通告,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回国进入唐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责任的,根据造成后果的程度,依法处罚回国进入唐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唐山警方还建议,亲属在境外旅游、留学、培训、出差、探亲的当地人员,要积极向境外亲属宣传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亲属回国后能更好地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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