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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刘昊

2月13日,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指挥部发布学校复学工作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年3月1日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要求教育部“疫情未得到较有效控制前绝对不能开学”

全区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阵地意识,严防死守,坚决实现“五个一律”。 也就是说,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准返校,校外相关人员均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要求进入校门检查身份、体温,对发烧咳嗽者均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实行分区片管理,学校所有场所的设施不向社会开放。 中小学、幼儿园、中等学校、技工学校设立相对独立的健康注意场所,高等学校设立独立隔离区,发现异常情况的人员应当先隔离注意,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安排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会场暂时不开放,学生食堂推行限制饮食,减少人员凝聚。 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出入需要实名验证和体温检查。

“3月1日前,广西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开学”

全区各类学校全面覆盖,建立健全健全健康管理机制,建立师生员工健康资料,安排专家逐一统计核实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假期旅游和参加集会情况,随时了解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做好开学前家庭的 应当通知还在积分疫情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暂时不返校。 对放假留校或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按照“每人一件”的要求,进行疫情防控和员工监测。 入学后,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进行体温、体征监测,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等日常防控工作,因病缺勤的员工必须在确认医院返校说明和隔离期后返校。

“3月1日前,广西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开学”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土地管理,大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策、命令,自觉落实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认真落实“日报”、“零报”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延期入学、疫情防控措施执行等要求未严格执行的,应当立即责令改正。 不负责、不负责的,除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向公司第一责任人承担说明责任。

标题:“3月1日前,广西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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