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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余占洋、黄先德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名案件进行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对黄先德的死刑裁定已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今年7月21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溆浦县人民法院、中方县人民法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余占洋、黄先德等46人组织、领导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系列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判决。
一审的判决结果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清点、处罚罪,判处被告人余占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数数处罚,判处被告人黄先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15万元。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计罪处罚,判处被告余虹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8个月。
一审判决后,余占洋、黄先德等14名被告人、成早熟等5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提出上诉。
由法院审理查明
据审判,2008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余占洋在衡阳市华天酒店等组织被告人余虹江、欧阳元平、周斌、贺月、颜冲等开设赌场,收容他人毒品,收买公务员寻求庇护、非法敛财,组织余占洋 2009年1月28日,该组织余虹江为了收受赌债,率领欧阳元平、周斌、贺月向被害人陈运华逼债,殴打陈运华身亡。 此后,被告王波、谭海涛、黄先德、张剑波、袁星等混迹衡阳市区多年人员加入该组织,该组织发展迅速,成员达30多人。 年6月27日,该组织成员黄先德为了组织的利益,为了报复的目的,持刀当众杀害受害者成聪身亡。
该组织常年通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照顾他人、收取高额费用、发放高利贷获取高额利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敛财,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利用其影响在当地工程行业和经济实体经营活动中 有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实施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件,非法牟取经济利益900余万元,造成2人死亡、12人轻伤、15人轻伤的严重后果,衡阳市区。
湖南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恰当、民事判决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了前述裁定。
资料来源:湖南高院
标题:“余占洋、黄先德等46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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