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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事件于今天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被告人麻继钢提起公诉。
据南京市检察院介绍,1992年3月20日22时左右,被告麻继钢在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一个人在南楼111教室自习,拿着铁棒胁迫教室外发生性关系,在此期间因遭到反抗,将林某的头部 后来,由于担心犯罪被发现,麻继钢把林某拖到教学楼外,投入了一个检查井内。 被鉴定为林某系用钝器敲击头部造成脑损伤,溺水后机械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麻继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奸妇女的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违反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中,公诉机关出示证据,被告人麻继钢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在法庭主持下,辩护双方围绕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辩论,麻继钢作最后陈述。
由于此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法庭的决定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南京中院院长孙道林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出庭支持公诉。
由于事情重大,法庭休庭宣判。
标题:“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今日开审 麻继钢杀人案始末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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