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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思故意伤害了致死事件
近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郭文思减刑案件中涉及的14名公务员和重要相关人员犯有受贿罪、受贿罪、徇私减刑等案件,已移送北京市有关检察院审查。 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完毕,郭文思嫌疑人故意伤害死亡的案件,已经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 上述案件正在审查处理中。
北京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9月13日
相关信息
北京市纪委监委郭文思减刑案件中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情况通报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之后减刑9次,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年3月14日15时左右,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督促他正确戴口罩的段某实施侵害,段某受伤死亡。 事件发生后,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的故意伤害行为,多次强烈质疑减刑和改造效果等问题。
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加强督办,经公安机关侦查,郭文思涉嫌故意伤害罪,且因故意杀人罪被处罚,但仍不悔改,再次实施暴力犯罪,主观恶性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3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郭文思以故意伤害罪嫌疑依法批准逮捕。 目前,郭文思故意致人死亡的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导,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参加,对郭文思多次减刑问题按纪律展开调查。 市纪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专门小组,对涉嫌违纪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市委监察委员会依法反复开展考核调查工作,通过协调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和清园监狱、市监狱管理局以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检察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郭文思行刑期间档案、减刑手续、会议记录、裁定案卷等文件资料。
经调查,郭文思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其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 郭万普(郭文思的父亲,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的退休职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间,直接或通过其他人委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并以给钱的方式,照顾郭文思的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迅速减刑。 首先有以下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
1 .郭万普请直接委托王乃聪(时潮白监狱分监区辅导员),给予送礼礼金,照顾郭文思服刑生活,为其迅速减刑提供帮助。 王乃聪违反郭文思安排了多份有利于减刑的岗位工作,违规安排会见,为郭文思私转信,对郭文思违反监规的行为未予处罚。 让同事照顾郭文思,帮助郭文思在潮白监狱服刑期间多次减刑。
2 .郭万普通过甘佳良(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企业副总经理)委托隋建军(时潮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所长),先后多次给予现金,请求隋建军在郭文思减刑方面提供帮助。 隋建军通过含蓄和问候等方法,要求部下照顾郭文思服刑生活。 在知道郭文思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情况下,主持6次监狱长办公室会议,请签名提交减刑文件的赵双月(当时的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处副处长),给现金和购物卡,为郭文思减刑办理程丽霞(当时的市第中级中级,
3 .郭万普通过李楠(北京包括林顺康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销售人员)、王瑶(北京包括林顺康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刘永清(时任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先后给予现金,并 刘永清随后向段炳川(时清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所长)和陈伟(清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所长)致意,请求郭文思的关照。 段炳川、陈伟分别向部下致意后,接受了李楠、王澹宴的邀请。 申报减刑时,段炳川、陈伟参加监狱长会议,同意申报对违反郭文思的减刑。
4 .郭万普通过王晓(北京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请郭京霞(时任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向程丽霞等人问好。 程丽霞等人在郭文思减刑案件审理过程中,降低证据审查标准,违反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减刑。 郭京霞接受王晓的现金,程丽霞等人接受郭京霞的现金。
标题:“郭文思减刑案最新通报:多人涉嫌职务犯罪(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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