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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地警察部门开展了头盔一带的行动,让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带上头盔,保障了自己的安全。 为加强电动汽车规范管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至此大家特别关心的头盔问题得到了确定。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进科辅导员苏铠排

我们以前的大绿牌,还有小绿牌,新国标以前的这两个电动自行车,骑行位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不戴的,依法罚款20元。

条例还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时不得有违法行为,在室内充电时应当执行隔离和监护等防止措施。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管理员、充电设施服务经营者应当安装专用插座,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

南宁市消防救援队信息推进所助手陈阳

有将电动汽车停在那个走廊、走廊、楼梯间等处充电的情况,也有在没有防火区的房子里充电的情况。 违反规定时采用老化的电池,也有拉电缆充电的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属于违法行为,个体将被罚款500元以下,但单位将被罚款5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020年9月南宁电动车新规 骑绿牌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20元”

购买电动汽车认证3c认证标志不符合国标的可以向12315报警

此外,条例还确定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维护的监管。 新国标电动车应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脸红日

不能通过改造或变更电动自行车,超过原车出厂时设定的额定功率,不能拆卸限速装置或脚踏设备,也不能拆卸车速提示音装置。 另外,也不允许安装电池,安装伞架和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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