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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6只口罩售价1元被罚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争议。 羊城派记者独家获悉,目前湖北省洪湖市已开始对该处罚展开重新调查,纪检部门也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 被处罚的药店老板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不支持高价销售口罩,被处罚的是内部消息显示出了一点问题。
只卖一元钱,抬高物价会受到惩罚吗?
12日,某处罚信息称,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口罩一次,价格0.6元/只,售价1元/只,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为涉嫌哄抬价格,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人民币42630元。
根据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声明,年1月28日,由于接到客户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 据悉,洪湖市华康大药房于年1月23日从仙桃某企业购买劳保口罩44000只,采购价0.6元/只,售价1元/只,这一批无中文标识。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认定和解决肺炎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该药店违反了两项规定。
一是在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 二是销售的商品没有参照成本,购买销售差额超过15%的情况下,构成哄抬价格的行为。
报道和声明发表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很多读者评论说,在一张口罩难以买到的现在,这是良心价格,抬高物价的决策是无法理解的。
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合理、有根据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受羊城派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华康大药房的处罚情况属实。 市场监督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市长热线转阀信、12315投诉等,证明该局接到相关投诉后才进行调查。
另外,1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鄂市监竞() 3号文表示,在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疗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均不得涨价,不得制定价格行为标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从1月27日起,该局在各经营场所发布行政警告,通知各经营者,并履行了通知义务。 洪湖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在全力调整市场医疗防护用品短缺问题,稳定价格,保障供给。
经营者:涨价之所以受到惩罚,是因为内部消息表明了问题
羊城派记者辗转找到被处罚的药店经营者毛,毛不支持高价销售口罩,被处罚表示内部消息有点问题。
药店的人都知道,卖口罩赚不到钱。 疫情期间,失火现场不能小偷。 别说有通知。 也不要让我涨价。 毛先生告诉记者,这次疫情向红十字会捐赠了5万元,经营的医院也向政府跑出来专门治疗新冠引起的肺炎患者。
我的觉悟没那么低,首先药店最近照顾了我儿子。 他不太了解情况。 口罩价格在上涨,所以这次涨价也没告诉我。 据毛先生说,这两天他又戴了上万个口罩,售价0.9元,只卖了1元。
毛先生说他没有申请复议,也不想评价罚款是否有问题,但我认为口罩在这个时期不应该涨价。
当记者问你卖口罩不赚钱时,商家有积极性吗? 毛先生说,这个时候,公司应该谈谈责任。
洪湖市:该处罚将开始重新调查程序
洪湖市委推进部12日晚在接受羊城派记者采访时表示,洪湖市非常重视此次口罩处罚引发的争议,目前已对该处罚启动了重新调查程序,纪检部门也将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
羊城派记者知道,在洪湖市几大药店,目前口罩还有库存,普遍卖不贵,医用外科口罩卖1元左右,但有些药店必须用身份证限量购买。
标题:“口罩卖1元被调查什么情况 因“哄抬物价”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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