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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委推进部官方微信表示,为应对当前疫情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要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疫情防控工作。 现在紧急通报如下。
一、所有乡镇(村、社区)、中心城区(镇区)的小区(居民点)全部实行全封闭管理。 中心城区(镇区)应分别切断社区与社区、背阴与背阴、小区与小区、楼房与楼房之间的所有通道(社区)分别为村与村、组与组、自然村与自然村、脚湾与脚湾。 除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和水电油气、通信互联网、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人员外,其他居民均不得出入园区(居住地、楼房),中心城区原许可证全部被吊销。
二、所有车辆一律严格管理。 除医疗救护车辆、疫情防控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应急措施、环卫、警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以上车辆以外的车辆通行证不办理。
三、全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是物资,必须火速购买药品(感冒、咳嗽药品除外)落实配送服务,定点超市、贸易市场、药店必须向代购配送员开放,不得全部对外营业。 全市城乡统一配备足够的代购配送员,由市町村(社区)干部、财政支持人员负责。 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居民提供代购配送服务,特殊应急情况应及时到位。
四、公安机关强制冒进,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闭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到快进行打击。
五、本通知于年2月14日24:00执行,大致以14天为一个周期。 这样会给广大居民带来困难和不便,敬请谅解和协助!
标题:“湖北洪湖战时封闭管理如何回事 洪湖战时封闭管理以14天为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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