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促进泰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2026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响应,统筹协调,全力推动泰安市定制型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由市医保局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监督的泰安市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险“泰安市民保”已升级上线。
《山东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医保+商保”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泰安市在2021年1月推出衔接基本医保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惠民保)—“泰安市民保”,为泰安市民提供低门槛、低保费、无年龄限制、无既往症限制、高保障的健康保险服务,旨在推动泰安市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增强抵御市民重特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全新升级 保障贴心
01保障对象
参加泰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不设年龄、性别、职业、既往病史等限制条件,均可参保“泰安市民保”。
02保费标准和购买方式
本着“保本微利,普惠大众,保障民生”的出发点,结合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保障实际需求,以及“泰安市民保”待遇水平,根据不同年龄阶段,2026年保费标准为:0-23周岁79元/人/年、24-44周岁99元/人/年、45周岁及以上149元/人/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今年新增家庭投保优惠,三人及以上家庭单投保,父母参保的,18周岁(不含)以下子女保费仅需39元。
市民朋友们可通过关注“泰安市民保”官方公众号购买,也可到承保机构指定的线下服务网点购买。职工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其直系亲属购买的,可通过承保机构及“泰安市民保”公众号进行办理。
03保障范围
在保障期内,对于参加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定点机构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经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
核心升级普惠利民
(一)进一步降低起付线
医保统筹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起付线从1.3万降至1.1万;医保统筹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起付线从1.5万降至1.3万。同时对于连续参保未出险的客户,医保统筹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起付线降至0.9万元,医保统筹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起付线降至1.1万元。
(二)增加可选术后院内护理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不含三方责任)或罹患疾病发生住院且手术,为其提供术后护理服务。
(三)扩增特药和罕见病药品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由原来的30种扩增至42种,罕见病门诊药品由原来的13种扩增至15种,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障范围,让更多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需的治疗药物,切实减轻了就医负担。
(四)升级健康管理平台,创新增值服务
从增进民生福祉出发,持续深化服务方式改革,不断创新增值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增值服务覆盖查体就医、购药折扣等方面,在销售期陆续上线。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选用适合自己的游购娱等方面的服务。
一份保障,一份心安
从“基础普惠”到“精准升级”
“泰安市民保”都将持续以不变的初心
守护您和家人的健康与笑容
“泰安市民保2026”参保指南
搜索“泰安市民保”公众号办理参保
参保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4月30日
保障期限:2026年4月1日 - 2027年3月31日
标题:“泰安市民保2026”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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