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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年12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贿赂江苏省委原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赵少麟单位,审理骗取外汇案件。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少麟及其辩护人来到法庭参加诉讼。

“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案开庭:行贿王敏444余万”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2007年至2007年,被告人赵少麟与儿子赵晋合作,为赵晋实际管理的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等单位在山东省济南市经营房地产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为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济南市委员会书记王书记。

“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案开庭:行贿王敏444余万”

从2003年到2003年,被告赵少麟帮助儿子赵晋,通过伪造外贸合同、虚构向海外支付费用等手段,向相关机构批准文件,在国内多家银行购买外汇,汇往国外,共计4170万元余额。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赵少麟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辩论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逐一发表意见,赵少麟作最后陈述,在法庭表示道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息记者和各界群众60人旁听了审判。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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