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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报记者龙跃梅

最近,广东省科技厅、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推进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农村职工办公室等14个部门联合印制了《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八章二十九条,包括总则、工作人员职责、招聘入库、要点任务选择管理、监督考核、培训学习、推广活动和附则。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办法》大致要求各省级要点承担常驻任务的队伍每年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不受管理、长时间不开展科技服务活动、严重失信、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取消农村科技特派员资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科研信用管理规定,解决相关信用记录。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实行“承包制”

《办法》在“职工责任”方面,确定了职工参与部门(以下简称参与部门)、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派遣部门、对接主体等主要管理部门的责任。

在“招聘入库”中,确定了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入库基本条件和招聘入库流程。

《办法》提出,在广东开展科技服务的省外院士队伍、知名专家队伍和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队伍,应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邀请,经小组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同意,经相关流程并入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资源库。

另外,省科技厅还会同省委农业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局、省科协等部门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选拔和对接及诉求调查等工作。 联合省委组织部动员符合条件的驻村第一书记加入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联合省卫健委开展医疗卫生类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和管理工作。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积分任务选拔管理”决定了省级积分派驻任务选拔管理流程。

《办法》要求,基本由3名左右专业相近或专业互补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组成的员工队伍承担对接任务,各队伍对接2~3人的对接主体。

另外,省财政厅编制农村科技特派员资金预算,省科技厅正在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 专项资金实行“包干制”,由派遣单位核算专项账目,统一用于派驻任务的工作人员支出,派遣单位应当制定省级要点派驻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每年向农村科技特派员和单位通报表彰

在“监督评价”中,确定了员工监督评价的相关要求。

《办法》规定,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受管理,长时间未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取消其农村科技特派员资格,根据国家和省的科研信用管理规定,制定相关信用记录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另外,省科技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每年通报表彰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组织实施单位,并在各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考核活动中优先推荐。 农村科技特派员承担省级要点常驻任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经验可以在职称评审时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培训学习”确定了农村科技特派员参加特殊培训学习的相关要求。

《办法》提出,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等部门开展暑期(寒假)下乡活动。 团委推进部、省科协、省地方志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推广工作,展示农村科技特派员风采,在各类媒体上广泛推广,为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体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

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有六个方面的首要优势。

一是体现最新要求。 《办法》以习大大总书记在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时作出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振兴农村战术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指导,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

二是多部门联合。 《办法》确定由省科技厅主导,省委组织部、省委推进部、省委农业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等13个部门参与,《办法》中也确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是加强政府的诱惑。 《办法》设立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要点派驻任务专项,并每年通报表彰一批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组织实施单位,在各级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考核活动中优先推荐,为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体现了政府的诱惑作用。

标题:“广东14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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