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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报记者陈瑜

2003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始审理的盗窃案,备受广泛关注。

这个事件之所以和其他不同,是因为这是全国第一个“网络上的虚拟财产”事件。 原告丢失的不是现实中的东西,而是耗费数千小时的能量和数万元的现金,通过网络游戏积累和购买的虚拟武器。

经核实,这些装备被另一玩家盗窃,但原告向游戏运营商交涉时,运营商拒绝将盗窃者的真实资料交给原告,原告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他的个人财产为由将运营商告上法庭。

审判集中在原告失去的这些假想的东西最终不是财产上。

互联网的虚拟资产到底是什么东西? 今年5月,13届全国人大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法律对数据、互联网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并遵循其规定。” 这也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部规定虚拟财产的法典。

民法典的编纂与颁布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里程碑,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目前,胚胎干细胞的基因问题受到特别关注。 这项技术本身并不完全成熟,安全性有风险,和任何疾病相比制造基因也很重要。

2019年4月,民法典人格权编辑方案2审查首次规定了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相关医学和科研活动。

2019年8月,草案三审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第二次审查增加规定,从事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方面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损害公共利益。

“给未来科技快速发展留足空间 民法典解读(下)”

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一直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但是,去年有人用ai技术将演员朱茵的脸变成了杨幂,《ai换脸》对肖像权的维权提出了新的挑战。 2个月后,在人格权编草案2审请求审议时,回答了“ai换脸”的肖像维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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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的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闻、污损或利用新闻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采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画。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声音有时会留下更深的印象——比如说周星驰,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声优石班瑜的“贱笑”。 说到蜡笔小新,总会想起某些“无聊”的声音。

有人模仿这些声音,觉得有趣,也有人看到“商机”,想到了犯罪。 例如,伪造他人的声音或制造虚假的复制品。

民法典一出台,非法模仿他人的声音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民法典中,关于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这也是这次民法典人格权篇的一大亮点。

“随着网络高科技的高速发展,电子合同、网络交易等将更加普遍。 ”。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解释说,民法典在合同编中增加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为更有效地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经济活动中更广泛应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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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知识产权在我国民法典中未能独立编纂,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小组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认为,民法典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画龙点睛”作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是我国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和立法实践中愈演愈烈的焦点。 年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中纳入了惩罚性赔偿规范,2019年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中也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范。 《修正法正在进行中》的专利法和版权法的修正案中也包含了惩罚性赔偿规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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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85条规定:“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害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这对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 陶鑫良预测,今后将出现立法、司法层面的依法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高潮。

标题:“给未来科技快速发展留足空间 民法典解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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