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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记者王健高通讯员张涛马艳瑛李娟
5月2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支持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加快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建设,推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快速发展,立足山东、北方的资本。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涉及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建设、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建设、鼓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培养支持专业人才、跨境基金中心全链条服务等7个方面,包括中国(山东,
加快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充分利用青岛市财富管理试验区、自贸试验区青岛领域创新政策,支持合格的境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和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 符合条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对资金1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实缴资金(不含政府性出资)的1.5%给予奖励,其中1%的部分根据基金投资比例给予奖励,0.5%的部分根据实际地区层面的贡献
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投资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的实体公司,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尽早投资各科技专项、科研基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符合条件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向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司出资,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实际投资额(扣除政府性出资)的1%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建设青岛跨境基金中心,建成面向全球合格海外投资者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地和项目路演中心。 对批准上传跨境基金中心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100%的租金连续3年给予补助,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建立跨境基金中心全连锁服务,完善“一站式”服务,建立在线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制度,建立高质量的公司项目库,将跨境基金全连锁服务融入全区公司服务体系制度,
对符合条件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从完成注册的第一个完善年度开始,对其区级地方税收给予100%的奖励。 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从其薪金所得实现纳税的第一个完善年度开始的五年内,给予个人所得税区域级地方100%贡献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人民币(该投资机构享受此奖励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 。
与以往相关政策相比,“政策措施”取得了许多突破。 加快外商投资股权投资机构集中奖励,该政策措施将突破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双重招商》二十条政策》的部分限制,在《二十条政策》根据基金实际缴纳规模给予1.5%奖励的基础上,分两部分进行奖励。 基金实缴规模限制较市级政策下降,基金规模实缴资金2亿元门槛降至1500万美元。 并且,公司经营贡献奖将突破以往政策的时间和比例限制,按照《二十条政策》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标准,实施营业期间区域层面的地方贡献100%的奖励。
标题:“青岛西海岸新区:最高奖励2000万元推动境外资本“引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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