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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再生产、价格上涨、资金断链、用工荒、收益下降、违约订单、信用受损、信心受挫等问题。 日前,为了帮助公司和商户度过难关,稳定快速发展,天津发布了《天津市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职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工业和新闻局副局长王云齐介绍,“若干措施”包括分阶段减免税费、促进就业稳定、降低要素价格、加强金融支持、优化服务保障5个方面,共27条, 例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单位办法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年2月至6月免征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的缴费部分。 公司吸收天津市注册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每人吸收1000元标准,对不重复吸收就业补贴的我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 在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阶段免除污水解决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等,公司和商户可以得到实际的政策支持。
王云齐表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天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小企业数量约占全市总量的99.9%,税收约占全市总量的66%。 个体工商户对于繁荣市场、扩大就业、便利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快速发展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稳定。 我市发布的《若干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以适应公司和商户的需求,含金量和时间长短,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强,以支持公司和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渡过难关快速发展
标题:“天津:27条新政助力中小微公司和个人工商户应对疫情脱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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