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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卫健委对外发布消息,年8月6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接到包头市昆都仑区卫健委《关于一例发热患者的情况报告》,向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毕克塔加检查患者拨打包头市120急救电话 8月7日凌晨,该患者因多器官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在自治区、包头市专家组的一次会诊中,患者被判定为腺鼠疫。
根据《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年版)》(内政事务发〔〕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防控预警实施方案》(内鼠应急发〔〕7号)的要求,现发布鼠疫控制ⅲ级预警新闻。
警告等级:ⅲ。 从年8月7日开始进入警报期,警报时间从本警报通报发布之日起持续到年末。
根据《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年版)》(内政事务发[]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防治实施方案》(内鼠应急发[]7号)的要求,目前相关防控措施已全部落实,对7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做好预防用药和 对死者居住地实施封锁隔离,划定大小隔离圈,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隔离对象健康监测,对隔离圈全体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鼠疫核酸检测和普及教育等工作,每天对死者居住地及其周边农牧户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杀灭。
目前,巴彦淖尔市存在人间鼠疫疫情传播风险,各旗县区、各部门、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重视,加大防控知识推广教育力度,加强联合防控和群防群控,进一步加强鼠疫监测。 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初诊医师负责制,对印前检查分诊区、发热门诊进行排查管理,并对鼠疫健康代码进行考核检查。 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鼠疫防控工作。
专家提醒广大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性,尽量不要去疫区、疫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如果怀疑自己接触过病例,应主动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申报,经专业指导,出现发热、咳嗽、淋巴结痛、咯血或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就医。 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在旅行中尽量减少与野生动物的接触,不私自捕获疫源动物、不剥削疫源动物、不擅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发现有疫区的旱獭和其他动物时报告,如发现疑似鼠疫患者报告 为了不被跳蚤咬,防止被跳蚤咬。 野外工作人员要提高鼠疫防治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公众理智认识,科学应对这次鼠疫疫情,不相信谣言,不造谣,不造谣。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要求,巴彦淖尔市卫健委根据鼠疫疫情预警等级,及时发布和调整预警新闻。
标题:“内蒙古乌拉特前旗通报一例腺鼠疫死亡病例 发布鼠疫疫情Ⅲ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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