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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日报记者马爱平
6月以来,我国江南、华南、西南暴雨明显增加,发生了许多洪水地质灾害。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及时防范洪水地质灾害等脱贫风险的通知》,强调要克服洪水地质灾害等脱贫攻坚的影响,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底线思考,努力打赢优质脱贫攻坚战。
通知指出,要纳入洪水地质灾害返贫带来的贫困及时监测支持。 发现在受洪水灾害影响有可能陷入贫困的情况下,一户监控一户可以帮助一户。 全面消除基础设施潜在风险,加快房屋、公路、水利等扶贫项目的维修重建,保障贫困群众的住房和饮用水安全。 帮助贫困群众生产自救,适时补耕种粮,迅速发展“短平速”种植项目,开展农业保险理赔,将灾害对贫困群众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通知指出,必须立即将“回流”的贫困劳动力纳入监测支持。 切实就业农民工的贫困劳动力,防止灾害、疫病等引起的返乡“回流”。 对于“回流”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帮助他们处理困难,鼓励他们再次外出工作以增加收入。 对暂时不能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附近当地就业或快速发展生产,防止收入大幅减少。
通知指出,扶贫产品出现“销售难”时,应当立即纳入监测支持。 切实推进扶贫工作,大力支持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快速发展增收扶贫。 及早制定应急预案,扶贫产品滞销,出现“销售难”问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帮助处理。
通知指出,要纳入特殊养殖户生产转换的及时监测支持。 坚决执行“禁食禁养”的野生动物法规政策,加强推广诱惑,搞好思想疏导,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化支持工作。 在转变贫困家庭和边缘家庭的生产的情况下,必须精准支持每户每户的政策,确保平稳的生产转换。
通知强调,每个人在消除贫困方面发挥监测与合作机制的作用。 全面清理扶贫攻坚工作年易发生脱贫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灾害、疫病、疾病、残渣等贫困引起的贫困人口,立即输入监测系统,采取比较措施予以援助。 落实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综合保障政策,将有贫困风险的边缘人口及时纳入援助范围。
标题:“国务院扶贫办:对特种养殖户转产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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