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6字,读完约2分钟
科学技术日报记者马爱平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消除野生动物滥用和恶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实施后,社会各界十分关心人工繁殖的那些动物允许食用,那些动物禁止食用。 有网友建议主管部门通过发布“白名单”和“黑名单”的方法来确定和区分这一点。
月5日,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教授时坤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陆生动物来说,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记载的允许食用的动物种类,人工养殖种群是允许食用的,但 对水生动物来说,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其他水生动物在这次《决定》中没有禁止食用。
“因此,网络上不存在‘黑名单’”时坤说。
长期以来,滥用野生动物是导致野生动物滥捕、非法交易的首要原因,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种群的安全和生态安全,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很大风险。
但是,由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管理范围有限,对公共卫生安全有很大风险的陆生野生动物,如蝙蝠、鼠类、乌鸦类等,不属于该法的管理范围,制约了打击乱食行为的性能。 ”。 坤坤说。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发布了《决定》,不仅弥补了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空白色,而且对允许食用的动物范围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大致规定。
“一是《决定》确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的动物,属于畜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这表明,人工养殖的动物如果列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可以按其规定的方向利用。 如果注明要食用,允许食用。 第二,《决定》确定,除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外,其他水生动物未纳入禁止食用范围,按照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其管理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坤解释。
标题:“禁食野生动物有“黑白名单”?专家:不存在”
地址:http://www.5e8e.com/hlw/22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