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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商报报道,阜南县的李红(化名)和王明(化名)历经7年的发痒,但如今的婚姻有可能因“借种生孩子”而走向毁灭。 近日,阜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求助的李红。 说着说着,工作人员就知道,李红夫王明养育五年的女儿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让李红“净身出户”。 这样,孩子让谁承担抚养义务就成了必须面对的课题。

“丈夫不育怂恿妻子“借种生子” 孩子生下后闹离婚”

丈夫建议妻子“借种子生孩子”

2005年,李红外出打工期间被人介绍认识为老乡王明,进入婚姻殿堂。 结婚后,两人一直没有生孩子。 去医院检查,发现不孕的原因在王明。 为了治病,夫妇去了北京和上海等很多大医院,但最终没有得到满意的效果。

两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总是进不去,开始着急婆家和娘家的人。 年,两家人多次协商,结果婆家出现了“借钱生孩子”的想法。

因为自己不能生育,王明点头同意并怂恿妻子“借种子”。 起初,李红表示不能接受,并予以抵制。 但是,经过两家人交替劝说,她最终选择了“借种子生孩子”。

离婚后培养孩子的监护权成了难题

借谁的“种子”最合适? 李红的婆家认为只有找王室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才能承担起世世代代的任务。 经过挑选,他们最终盯上了王建(假名)。 原来,王建和王明是表哥,他们多年来一起在江苏工作。 年,李红成功“借种”怀上孩子,年产下一个女婴。

“丈夫不育怂恿妻子“借种生子” 孩子生下后闹离婚”

但是,女儿的诞生并没有给夫妇二人带来乐趣,两人经常发生猜疑,最终暂时分居。 在频繁的争吵中,两人的夫妻关系因为当初选择“借种子生孩子”而破裂,但李红和王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

“离婚吧。 你带着孩子给我离家! ’最近,在一次争吵中,王明留下了冷酷的话,和妻子“摊牌”。

“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王明需要承担孩子的监护权吗? ’前几天,抱着孩子想哭的李红向阜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据说“应该由生母抚养,生父也负担抚养费”。

“在本案中,李红与王明系夫妇有关,但在双方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李红与他人借孩子生育,有其过错。 ”。 昨天,阜南县法律界人士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付忠表示:“在民事诉讼中,李红可以要求男方主张的‘借种子生孩子’,多分割一些夫妻的共同财产。”

“丈夫不育怂恿妻子“借种生子” 孩子生下后闹离婚”

徐付忠认为,李红婚外和王建通常生一个女人,属于非婚生子。 王明没有义务和李红一起抚养孩子,未结婚的女儿必须由李红抚养,不能要求王明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

徐付忠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在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之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因此,李红可以要求王建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问题”。

“丈夫不育怂恿妻子“借种生子” 孩子生下后闹离婚”

通讯员程贯宇记者吴洋

原标题:劝妻子“借种子生孩子”的孩子出生后,发生离婚

资料来源:中安在线

标题:“丈夫不育怂恿妻子“借种生子” 孩子生下后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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