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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风湿免疫科副主任医师徐晓龙
每个母亲都想生一个高质量、健康的婴儿,但有些女性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 有些妇女因为害怕影响婴儿而放弃当母亲的权利。 其实,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正常怀孕,可以生宝宝。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典型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多见于16~45岁的育龄期女性。 该病的发病机制尚不确定,目前的研究表明与基因、环境等因素有关,许多人认为该病会遗传给后代。 确实,这种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但不是遗传性疾病,不能认为母亲患有全身性红斑狼疮,女儿一定会得。 患者早期有发热、乏力等不典型表现。 典型症状主要为皮肤黏膜变化,常见的有蝶形红斑、光过敏、脱发、反复口腔溃疡、四肢末端冻伤样皮疹和面部皮疹。 其次,骨骼肌肉疲劳,出现关节痛、关节炎等。 再次出现肾脏受累,肾炎或肾病综合征,后期出现终末期肾病。 也可见心脏受累,表现为心包炎、心肌炎等。 涉及胸腔积液、肺泡出血、狼疮肺炎等呼吸道相连,还涉及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等。 该病症状多样,易误诊,可通过血液检查、尿液检查及免疫学检查、自身抗体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确定诊断。
红斑狼疮的发作与体内雌激素水平密切相关。 雌激素水平上升,容易导致红斑狼疮的发病、复发和恶化。 患者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容易引起不孕、自发流产、死胎等。 因此,红斑狼疮患者的孕产风险比普通人大,但患者在妊娠期、孕中期及产后可根据医嘱,配合治疗控制病情,正常孕产。
设定怀孕期间。 患者如狼疮病情活动,应积极控制病情,至少稳定半年,全天候尿蛋白定量不足0.5克,停用免疫制剂至少6个月以上,每日激素如强的松剂量不足15毫克,抗磷脂抗体 如果有这种病,建议治疗后再考虑宝宝。 否则,会影响正常怀孕或反复流产。
怀孕中期。 许多红斑狼疮患者和家属最担心怀孕后继续用药,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 其实孕期服用少量激素(含氟,不含长期激素)、羟氯喹等对胎儿影响不大,不会引起生理缺陷。 怀孕初期,患者每月必须检查血液、尿等指标,怀孕中期需要两周左右检查一次。 并在风湿免疫科医生和产科医生的指导下,监测血压、水肿及胎儿发育情况。 患者千方百计不要随便停药,要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以免病情复发。
怀孕后期。 随着胎儿增大,身体负荷加大,患者应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防止妊娠高血压引起严重并发症子痫的发生,特别是家属应发现孕妇身体抽搐,及时就医。 婴儿出生后,可以用少量激素和羟氯喹等不影响哺乳,必要时服药后4小时内不喂牛奶。
治疗红斑狼疮最关键的是积极应用糖皮质激素、羟基氯喹和免疫抑制剂迅速控制病情。 许多患者担心激素等副作用,但实际上短期内采用激素,对人体影响不大。 近年来,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有了新的进展,如采用新的生物制剂、免疫吸附、干细胞移植等,给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另外,紫外线照射会导致皮肤细胞dna的低甲基化,容易引起狼疮的病情活动。 夏天气温高,紫外线强度大,患者需要注意防晒,不要在阳光下长期活动。 外出时请减少皮肤暴露面积,戴遮阳帽,穿长袖衬衫和裤子等。 涂防晒霜的话,spf值在20~30比较好。
标题:“红斑狼疮 也能放心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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