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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已是大四学生,在具备充分理财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大二学生的《零花钱协议》,双方达成了补充协议……”。 10月10日,律师的母亲和10岁的儿子成为协商的甲方乙方。 5年来,母子2人共签署了4项协议。

孩子的母亲吕远霞说:“看了许多做了多年律师,但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的例子,想让他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规则这个东西。”

吕远霞的方法对孩子产生了一点影响:和借钱的同学签订协议,在外面吃饭存小票作为“食物中毒后维权的证据”,把母亲给他发的工作“外包”给他人赚差价,看判决写“观后感”……

儿子自愿签订协定

10月10日,广东东莞律所合伙人律师吕远霞与10岁的儿子小明(化名)签署协议。 在这份《零花钱补充协议书》中,母亲吕远霞是甲方,儿子小明是乙方,双方约定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发放零花钱20元。

协议为乙方获得零花钱设置了一点条件。 例如当月的零投诉,包括家长、学校、亲戚等投诉,投诉一次性扣除1元。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零花钱的具体录用范围,超过5元的金额的录用应通知甲方。 乙方单科成绩排名前三,可额外奖励10元。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此外,协议还特别规定了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上级长辈决定解决。 和通常的协议一样,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 据小明说,他保管的部分被他压在平板电脑下面。

这个零花钱补充协议是小明主动提出要签字的。 小明告诉记者起因是“钱不够”。

签订这个协定的过程有点波澜。 10月10日,吕远霞把新协议打印出来交给小明手里,小明欢呼不合——他认为新的补充协议比二年级版的协议要严格,不想签字,说“二年级版的更好”。

母亲故意“诈骗”被识破了

其实,这并不是母子二人第一次达成协议。 记者观察到,补充协议与以前的协议相比,约定支付的零花钱额度没有增加,仍为20元,乙方获得零花钱的条件增加到第4条。 但是,在补充协议中,额外获得零花钱的途径也相应增加。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吕远霞告诉小明,协议之后可以另行协商。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父母在给零花钱的时候会考虑越来越多,如果今后的家庭会议上三分之二表决的话,可以加到100元。 小明这才同意签字。

在这个过程中,小明问吕远霞,为什么甲方签字下的日期是10月19日。 吕远霞听了之后,很高兴看到小明有了她刻意玩耍的“图案”。 她向小明解释说,协议约定每月10日发放零花钱,如果两个人签名的时间是10月10日,那天她会给钱。 如果她的签名时间是10月19日,她只在下个月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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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远霞对记者说,她想教育孩子两点。 一是签字前必须仔细阅读复印件,二是协议细节的不同可能会影响利益。

5年签署了4个协议

最初的协议是在年签订的,那一年,小明5岁,还在幼儿园上学。

吕远霞说,小明当时很淘气,有很多奇怪的想法。 想到小明当时沉迷于《喜欢探险的朵拉》和《熊出没》的动画,她很伤心。 吕远霞告诉小明,如果想看电视,就答应她提出的一点条件。 “如果他问你什么条件,我给他读一下准备好的协议书。 ”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他们在最初的协议上签了字。 记者在协商中发现,周六看到的“喜欢探险的朵拉”和“熊出没”被定义为甲(小民母)赋予的“优厚的福利”,乙(小明)未按规定完成作业的情况下,洗澡

年9月,随着小明开始上小学,与吕远霞签订了第二次协议。 记者观察到,与此前的协议不同,新增加了“晚上看书学习可以奖励”等学习相关规定。 如果满足条文中记载的要求,小明就会被奖励数量不同的“星星”,如果违反,就会扣除“星星”,如果每周达到100颗星星,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或者得到神秘的礼物”。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一些协议书越来越长。 年11月的一天,二年级的小明向家人吐槽,认为光靠“星星”不能得到神秘的礼物,想得到零花钱,双方签订了“零花钱协议书”。 与以往不同,小明对这次协商提出了很多意见。 具体金额方面,小明说15~20元也可以,最终定为20元。 另外,小明还主动提出,如果学习成绩优异,是否可以追加奖励零花钱,最终追加“如果乙方在学校表现而给予追加奖励,每月优秀50元以上”。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孩子和同学签订了借款合同

吕远霞说,她这种教育方法影响了生活的细节。 “他在购买商品时,会盯着产品的保质期。 因为我告诉过他。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需要10倍的赔偿。 ”吕远霞介绍。

小明还带着孩子去学校签协议。 小明告诉记者,自己和同学协商过一次。 “签字确认”,向他借了10元,但协议中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 但是同学的这笔钱至今没有还给他,他也弄丢了这个协议。

据吕远霞介绍,暑假要叫小明来律所“实习”。 有一年,她向小明保证,整理档案后要付5元的“实习工资”。 不料,小明转身向前文人求助,表示付给前文人3元。 想起儿子的行为,吕远霞的语气中充满自豪地说:“他就是这样,有自己的想法,很有个性。”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在压岁钱的问题上,小明也有自己的想法。 到了小学二年级春节,小明不同意把压岁钱交给父母,交给了吕远霞。 这是他的个人财产,不能没收。 “那么,即使住在我家,也必须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吗? ”。 吕远霞反问。 小明意外地回答说:“生了我就必须养育我。”并呼吁说这是父母的养育义务。 最终吕远霞打算开银行卡存压岁钱,等孩子长大后交给他。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吕远霞还回忆说,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她带小明去餐厅吃晚饭,结帐后,小明拿了小票,放进了口袋。 这一举动引起了吕远霞的观察。 于是,小明在询问中解释说:“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这张收据上写着菜谱和吃饭的时间,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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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母亲:

让儿子明白做人做事要讲规则

“希望儿子这一代能够真正理解法治是什么。”吕远霞说,自己做了多年的律师,但自己看太多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的例子,很多人不遵守规则,面对白纸黑字的合同也不愿承认。

她告诉记者,与孩子达成协议只是教育手段之一。 “如果认真写合同的话,应该约定比较有效的期间是多长,但合同上没有写。 我们关系很好,需要修改的话可以马上协商。 ”

吕远霞想让他明白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这个世界上有规则这东西”。 她希望孩子明白,只要按约定执行任务,就能得到他想要的,如果他违反了约定,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0岁的儿子:

协议中应该增加“给妈妈的任务”

另外,小明回到母亲的律所看了判决书后写下了“观后感”。 其中原告在他人建造的房屋一半捡到纸板箱受重伤,法院要求建筑者承担三成的赔偿责任。

小明认为法院的判决“有点错误”,列举了“建造房子的人完全不知道谁会进来”等理由。 另外,“我认为法律和我的理解有些不同。 法律有时不一定考虑,也有时不考虑法律。 他在观后感中写道:“有时也不一定考虑法律。”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对于最近签订的这个“零花钱补充协议”,小明似乎还很不满。 “明明减少了很多! ’他说:“少了要和妈妈签名吗? ”记者反问。

“这要改。 ’他这样回答并告诉记者。 自己后来也想过在协议上加一点“给妈妈的任务”,但是不完成就要处罚,比如晚上9点之前不回家就要交5块钱,“上次签字的时候没想到”。 有人问协议有多条框框,有人问妈妈是否觉得“管太宽”,小明没有肯定地回答,只是表示小时候最初签订的几个协议已经失效了。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那么,你认为和妈妈的这个合同会像大人之间的合同一样真实吗? ”在记者的提问中,小明回答说:“一定很有效,签字后再给钱。”

教育专家:

不要把协议变成简单的“条件交换”

独立儿童工作人员杨海宇顾问认为,约第三章,用规则约束儿童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有助于儿童树立规则意识,但签订协议应该是平等的,签订合同需要民事行为能力,不简单等同于培养过程。

杨海宇认为,协议的签订应尽量不要是简单的“条件交换”。

“如果中意合同,孩子可能会交换更习性的条件,但人与人的交往往往没有条件。 互助、相互支持、文化习俗等”

杨海宇说,完全的条件交换在社会上并不顺利,社会运行规律并不完全依靠一张合同,长此以往与他人的关系并无多大益处。

另外,父母结合自己的职业优势,采取各种手段教育孩子的意识非常好,而且无论是否使用协议,都有必要在家庭中确立规则。 但是,他还以制定规则时尽量不进行物质激励为激励,如承诺提高孩子在家庭中的决定地位,在家庭的决定中加重孩子的分量,给孩子带来成就感等。

“母子签零用钱协议:让孩子明白做人要讲规则”

教育学家、21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说,这只是各种教育方法的一种。 “父母和孩子签订合同的方法在海外家庭并不少见。 而且校规其实是合同,只是没让孩子签约而已。 ”

熊丙奇也认为,该法通过合同的方法明确了各种奖惩规定,有助于培养孩子遵守合同、遵守诺言的意识。 他特别强调,用这种方法教育孩子,必须观察规则清晰、程序明确、承诺兑现、否则有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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